1
我是一个典型的理科男。说出来不怕人笑话,大学四年,都没有正儿八经谈过恋爱。
我也有喜欢的女生,但是始终暗恋。当然,喜欢她的不只有我。她是学校广播站的学姐,声音甜美,气质清纯,堪称“女神”。我们这些小学弟们只有望洋兴叹的份。
其中,有个哥们神通广大,混进了广播站,和这位学姐有了交集,把我们其他人都羡慕坏了。一天,这哥们居然把学姐带来吃饭,那顿饭,我简直食不知味,因为我一直处在不敢相信的恍惚之中:我居然和女神同桌吃饭了。
吃完饭,大家依次和女神合影,我也战战兢兢地走过去。这张照片之后一直存放在我的相册里。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我对别的女孩子都提不起兴趣来。可能也有大学时候忙着学习没空谈恋爱的缘故吧。
女神后来嫁给了一个很普通的老公,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几年前校友聚会时再相见,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走下神坛”。昔日所有的想象全部幻灭,她变成了一个烟火气十足的女人,清纯和梦幻都消失不见,和一群女同学聊着车子、房子,老公、孩子。我忍不住想,如果当年女神嫁给了我,会怎样?
也许,是这件事情给我的刺激太大,反正见过“女神”后不久,我就接受了相亲的提议。
2
开始相亲那年,我30岁。我之前不愿意相亲,急坏了爸妈和七大姑八大姨们,没想到一松口,各种资源就送上门来。
一个表姨妈最热心。在她的小本子上记了很多女孩子的信息,带过来给我看的时候,我竟然有了皇上翻牌子的错觉。现在大家都知道,适龄的男孩子稀缺、紧俏,但普遍没有女孩子优秀。相反,优秀的女孩子反而成剩女的多。
我那会的想法就是听任摆布,鉴于来自女神的打击,也没敢对未来的另一半抱有太多期待。只是听多了催促,觉得自己也确实到了应该结婚的年纪。
李丽,我第一个相亲的女孩,也是成了我妻子的人。
她比我小三岁,并不算美女型,但是长得挺舒服的,学历和我相当。虽然家在外地,但我倒觉得这是优点。我可以少和女方家庭打交道。
我对李丽谈不上喜欢,反正不讨厌。女神事件的后遗症真的很严重,我可能是觉得喜欢也没什么意义吧。再喜欢,那种感觉也会消失,所以还是找个能过日子的人更实在。
尽管我“别有用心”,但是因为李丽看中了我,她在我们的关系发展中采取了主动攻势。女追男,隔层纱。我们的关系进行到每一个阶段,都是她在前方引导。认识三个月,我们就见了双方父母。而在见我父母之前,他们已经尝到了李丽的手艺。李丽会让我带她亲手包的饺子回家去,还有自制的芝麻糖、蛋挞等等。认识半年的时候,我和李丽闪婚。
3
婚姻是一座围城,很复杂,超出了我理科思维的想象。
我从小受的家庭教育告诉我,要做一个全心全意对妻子好的男人。所以对李丽,我可以说是言听计从。我想李丽心里也是知道的。网络上一些女人们看到好老公标准之类的帖子,都会转发并羡慕地说一句那是“别人的老公”,我觉得我就是“别人的老公”。除了一年的大小节日,老婆生日、结婚纪念日、老丈人丈母娘生日,这些重要的日子我都不会忘记。
不过,我们的生活常常伴着小吵小闹。李丽有些小脾气,一开始吵闹时,她还知道是自己的不对,后来一吵架,什么错都会推到我的身上,一定要让我认错。我心想,谁让我比她大,忍一忍就过去了。但是她有时候一吵闹起来就一发不可收拾,摔手机是常有的事。
有一天,我们两人去看电影,看得好好的,她忽然就嚷嚷起来,说电影不好看,质问我为什么要来看这部电影。可是观影之前,我问过她要看什么,她说随便,我就选了一部豆瓣高评分的片子来看。那天看电影的时候,我小声问了她一个问题,她又很不耐烦地大声说:电影你都看不懂啊?这让我有点难堪。
后来电影散场了,我和她聊电影,她也没什么兴致。我和她解释,看电影就是想交流交流,因为我平时工作忙,总觉得陪老婆的时间不多,但是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似乎很享受我的忙碌带给她的独立空间。后来聊得有点不开心,还是以我的低头认错收场。我说,都是我没事找事,是我的错。
这样恶性发展下去的结果,就是我已经不能反驳她的任何话了。因为一旦我反驳,她就会变本加厉。
4
再说说经济上。
结婚初期,李丽是工作的。但是结婚三个月后,她就提出了全职的想法。我想,我挣的足够养家,也就同意了她的想法。
李丽从来不用担心没有钱花。因为她有一张信用卡,是副卡,绑定的是我的主卡。她刷卡,由我来还。
因为我的宠爱,她在花钱的时候肆无忌惮,其实她刷的每一笔钱我都知道。她的日常开销非常大,请闺蜜喝下午茶,这都是小钱,健身、按摩也不算什么,最厉害的是几乎每个月都要买一个名牌包包。开始的时候,我想她也是牺牲了自己的事业,全职照顾家里,偶尔为之也没什么。但是,当李丽花钱如流水的时候,我开始有了不祥的预感。
我不敢告诉爸妈,因为不想破坏媳妇在他们眼中的贤惠形象,她每周跟我回父母家的时候,
都依然表现得像过去那样贤惠。
但是,我深知,不能再这样耗下去了。
5
我和李丽商量,我的父母年纪大了,为了便于以后照顾他们,想在我们住的小区里给父母买一套小房子。李丽开始还认真地听我说,听到后来,她赤裸裸地问出了这样的话。
“给爸妈买房的话,房产证上你想写谁的名字?”
“给他们买房子,当然写他们的名字。我想,这也算是我们做子女的孝心。”
李丽忽然冷笑起来。她暴露了这些年藏在她心里的想法。她说,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父母在婚前就给我买好的,是婚前财产,没有她的份。新买的房子,依然没有她的份。她大声问我:“这是你早就计划好的吧?”
她这样的思维让我大开眼界。她所说的没有她的份,完全是离婚时才会产生的财产分配。她早就把离婚的事情都想好了。
过几天,她在咨询了律师朋友之后又告诉我,我给父母买房可以,但需要有我们出资的证明,这样以后可以要回一部分购房款。
这样的话从她的口中说出来,我简直伤心欲绝。她和我结婚究竟是为了什么?多年夫妻的情分,在赤裸裸的金钱面前,竟是这样不堪一击。
最后的结果是,房子没有买。我和李丽离婚了。她向我要20万元的赔偿。
我不愿意再去折腾,也无力再去据理力争,我答应了她的要求。
罗曼蒂克消亡,伤口无法弥合,我选择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