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大妈赵春华因在街头摆了个气球射击摊,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被法院一审判刑3年半。该案曝光后,引起公众关注。记者查询发现,因摆气球射击摊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赵春华并非首例。在全国各地类似案件共有23起,其中17起案件被告人被判缓刑,3起案件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只有3起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实刑。“仿真枪变真枪案件”屡次引发公众热议,不少专家学者和法律界人士也多次呼吁审查修改仿真枪入刑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近年来审理的23起因摆气球射击摊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中,有17名被告被判了缓刑。云南省澄江县法院判处过多起此类案件,摆摊打气球生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
记者检索发现,在这类案件中,像赵春华这样被判处实刑的也有先例,三起案件均发生在北京房山。
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