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在全国具有突破性示范作用的《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条例》的施行将有效避免见为勇为者“流血又流泪”,在各个方面规定了对于见义勇为人员的优抚和保护措施。2016年一年,南京市受到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共1865名,其中受到市级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282名。
通讯员 宁公宣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条例正式实施,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过去,有相当一部分见义勇为者有生活之忧,有的受伤后医疗费用难以解决、有的评残难以落实、有的家庭生活困难难以改善……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余子和表示,让见义勇为人员“流血不流泪、伤身不伤心”,对这个群体应给予更多的关爱、激励和表彰,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不能让他们‘光荣一事,后悔一生’。”
2016年10月,南京市民杨先生从乘坐地铁出站时,被一名男子趁乱偷去了钱包,这一幕正巧被同样出站的1名小伙子尽收眼底,在提醒杨先生后,这名小伙子高声喊抓小偷,并与4名同伴迅速冲向嫌疑男子并将其按倒在地。不料嫌疑人在激烈反抗中掏出刀具,刺伤3人后与同伙逃之夭夭。9天后,嫌疑人在武汉被警方抓获。受伤的几位小伙在住院后接连受到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看望与慰问,不但给他们报销了医药,还因见义勇为受到了嘉奖,小伙子们感觉很欣慰。
去年一年,在不断完善定期联系、定人服务、排忧解难等制度的同时,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开展“一对一”长期跟踪服务,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及时排忧解难。
建邺区某公司的保安李国荣与3名盗窃的持刀歹徒英勇搏斗,被刺成重伤留下了残疾,家庭生活困难,区基金会考虑到其儿子李迅尚没有工作,主动联系建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将其招募到特勤队伍中。
一年来,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2名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入学提供帮助;为6名见义勇为人员解决了就医困难;为13名见义勇为人员提供了救济补助;为100多名见义勇为人员办理了乘车优待卡。
据统计,2016年一年,南京市受到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共1865名,其中受到市级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282名。此外,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举办的各项评选表彰活动中,南京市获得国家、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共22名,数量位居全省之首。
保护见义勇为
措施很全面
正式实施的《条例》明确了见义勇为人员享有的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工作的主体责任、工作程序。余子和表示,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由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工作则由公安机关来承担。
《条例》规定了见义勇为人员的优抚和保护措施: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实施先就医后结算;申请低保时,有关奖金、抚恤金不计入家庭收入;政府优先纳入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个体经营证照,减免有关费用;帮助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免费游览公园、公共景区和乘坐公交、地铁;不得随意辞退致残见义勇为人员,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优先安排入学并减免费用……如此全面、细化的规定,在国内同类立法中并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