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张瑜)近日,江苏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对江苏省货运车辆通行费和船舶过闸费实行优惠,对持有运政苏通卡并同时用本车运政苏通卡缴纳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通行费的货运车辆,在江苏省范围内享有的优惠幅度从现在的2%提高到10%。优惠期限暂定为1年。
船舶通行也有新的优惠政策。全省交通船闸船舶过闸费在现行征收标准基础上给予20%的优惠;全省水利船闸船舶过闸费(不含经营性船闸)在现行征收标准基础上给予10%的优惠;全省交通船闸、水利船闸对通过船闸的集装箱货运船舶免收过闸费。优惠期暂定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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