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12月30日获悉,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南京实施一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参改一级医院29家,其他未定级188家,共217家。去年,南京在全国率先打响了省会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第一枪。今年,南京市又在全国范围率先实施区域内217家一级及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全覆盖,全面改革态势领全国城市之先。
通讯员 王倩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刘峻
所有药品零差率
改革实现全覆盖
217家公立医疗机构同步实施,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即药品进价多少,售价即为多少。取消药品加成,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此前,2011年南京全市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主的综合改革。2015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施了医药价格综合改革。
此次参改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一级医院及其他未定级的医疗机构,凡是未参加上两轮改革的,均纳入参改范围。南京在2017年第一天就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众所周知,南京地区医疗机构属性复杂,但这场改革不会因隶属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
按照南京医改路线图,省属、部队、市属、区属、国有企事业所属等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按照同一标准同一时间进行。
按照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总原则与总要求,一级及其他未定级医疗机构所执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升、有降、有不改,并保持与二级医院的合理差价。既充分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又不增加患者总体负担。
普通门诊持医保卡
仅需自理1元
具体改革如下:
一、将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项目纳入诊察费,不再单设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诊察费中分设西医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急诊诊察费、住院诊察费。
二、同步调整医保支付政策。诊察费项目价格提高后,在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收取的急诊诊察费、西医诊察费,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7元/人次,超出部分个人自理;中医辨证论治费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9元/人次,超出部分个人自理。参保人员看普通门诊个人仅需自理1元。
三、对只取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设立方便门诊通道,按1元/人次收取,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自理50%。
本轮医药价格改革实施后,南京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价格体系基本形成。
在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行为。鼓励社会力量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由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