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拍案惊奇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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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网上卖了两条“宠物蛇”,被判刑了

  快报讯(通讯员 缪凌燕 记者 王瑞)因个人喜欢小蛇,便自己研究繁殖培育,甚至通过网络对外出售,可李峰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因此触犯刑法。12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检方获悉,李峰因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卖蛇的李峰有个顾客叫刘非,也是一个宠物爱好者。一天,刘非在网帖上看到李峰出售名字叫“球”的蛇,觉得很可爱,就花500元订了两条原色的“球”。

  拿到蛇后,刘非第一时间拍照发到朋友圈晒他的新宠。有一个朋友提醒他,这种蛇不能乱养,可能违法。刘非一听就紧张了,赶紧上网百度,并询问有同样爱好的朋友,才知道自己买的小蛇学名叫“球蟒”,是国际公约二级保护动物,吓得赶紧将小蛇送到最近的派出所。

  事实上,2016年5月,秦淮区检方在提前介入某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件时就了解到,友谊河路七桥瓮花鸟市场多家商户为谋取暴利,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鹦鹉、蜥蜴、陆龟等二级保护动物。针对此情况,秦淮检察院对涉及环境资源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

  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过程中,陆续在一些花鸟市场和宠物店内查获了被列入CITES公约附录中的动物,如美洲绿鬣蜥、高冠变色龙等。同时,还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李峰在论坛或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的信息,并有交易成功记录的情况。

  民警很快将卖家李峰抓获,并在其住处搜出球蟒14条、网蟒1条。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网蟒系被列为CITES公约附录二的动物。据李峰供述,他是一名“爬虫爱好者”,从初中开始就因为兴趣饲养乌龟,后来开始养小蟒蛇,并在网络上自学驯养方法,然后自己研究、培育和繁殖,后来繁殖得太多了,就将一部分便宜的送给朋友,一部分以几百元不等的价格出售。今年10月21日,被告人李峰被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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