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小小的发票,成为不法分子手中变现、牟利的工具。近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经侦大队在市局经侦支队的指挥下,会同湖南路派出所,通过对一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线索长达4个多月的深挖,抓捕了一个以倪某为首,利用空壳公司大肆接受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高达24.42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19亿余元。
通讯员 鼓公宣 赵柏恋茹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瑞
成立38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大的特点在于有抵扣税金的功能。增值税税率是17%,也就是说,只要低于17%这个税率的价格,不法分子就能从中赚取差价。这就出现了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骗取国家税款的行为,主要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此次抓获的这个团伙的“幕后人物”倪某,自2014年以来,开办了38家无实际经营的空壳公司,大肆向外省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票面价税合计金额4.8%-5%左右的票点,后出卖给受票企业用于抵扣。
反侦查意识强给破案带来不小难度
每月,倪某会根据“会计”汇总的各公司销项票开具情况,从新疆、湖北等外省市以1.8%-2%左右的票面价格购进农副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安排“会计”将进销项抵扣后进行税务零申报或少量申报。
为了躲避税务部门和警方的视线,倪某只让“马仔”陪购票代理人到税务大厅办理业务,团伙“管理层”从来不在大厅里露面。
此外,开票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涉及大量的中间人,往往在对受票企业讯问中,这些中间人无法直接指认到开票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13次南下北上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
因为团伙成员之间多为老乡、亲属关系,且拥有数个身份和通讯号码,一有风吹草动即行更换,反侦查能力较强,警方便兵分6路,奔赴不同地区,蹲点守候数日;因为发票购买地和卖出地涉及内蒙古、山东、广州、湖北等多个外省市,警方前后13次南下北上,调查取证的轨迹遍布大半个中国;因为需要对涉案的38家单位的业务员、单证员、财务经理和公司领导层等关系人进行询问,仅询问笔录就做了156份……
2016年6月29日凌晨,鼓楼警方对以倪某为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大团伙实施集中收网。经连续22个小时的决战,共抓获团伙成员13名,其中南京8名团伙核心成员全部归案;缴获各类用于虚开的发票3600份,价税合计1.45亿元。
经查,该团伙自2014年利用38家公司开票进销项价税合计24.42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19亿余元。2016年8月5日,倪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