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行
看到那盆菊花,是无意间的事。
那盆花一直放在角落里,没有人管,本是要任其自生自灭的。某天,偶然一瞥,竟然生长得枝繁叶茂,而且开了花。
思绪也跟着拉回到了过去。我原本是不会料理花花草草的,最多是养上一盆吊兰,任由它自顾自地生长就好。买盆菊花也是一时兴起,买的时候,还是单身一个人,从花市搬回家,累得气喘吁吁的。看门的大爷见了,打趣道:“还不赶快找个男朋友,省得你连买个花都得自己动手。”我笑:“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有什么不好呢。”
爱情很快就来了,那年冬天,认识了阿风。我的菊花开得正盛,心事也像盛开的花一样美丽着。阿风小我一岁,高中毕业后就参加了工作。而我,虽然也只不过是个中专生,但天生的自命清高,上学的时候因为多看了几本书,有点臭脾气。一开始,还都不敢以真面目相对,时间长了,便也无法掩饰了。待到了解了彼此的性情,频繁吵架后,关系也没法继续走下去了。
分手的时侯,我的菊花已经凋落了,以为是花期过了,而在花市上,开得正盛的菊花比比皆是。
花开得最多时有九朵,我问阿风,哪一朵最美?他说:“人比花娇,你最美。”言犹在耳,可惜一切都过去了。转过年来,菊花又生出了嫩芽。我没有管,把它搁置在角落里。只在想起的时候去浇浇水,因为那菊花曾经和爱情有关。直到有一天,葱茏的一片绿里冒出一抹白色。走近了一瞧,竟然开花了。很小的两朵,白色的花瓣,嫩黄的花蕊,掩映在葱茏之中。往事依稀浮现:听说阿风已经结婚了,我们分手后,他又认识了一个女孩,也是高中毕业,对他非常好。
今年秋天的时候,我也遇到了喜欢的人,并不英俊也不优秀,只是莫名的喜欢。下第一场秋雨的时候,我买了毛线,买了编织的书,偷偷地学织毛衣。生怕别人看到,笑我老土,只是,每次拿起毛衣针,心里就甜甜的。我把那盆菊花搬到屋子里,找了剪刀,修了枝,剪去了枯叶。
此刻,我明白了,花是需要料理的,就像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