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羊肉及其制品消费量大增。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羊肉及其制品加工制作过程中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常州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羊肉及其制品专项检查。
据悉,本次检查主要有三方面:对相关餐饮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羊肉的采购和进货查验情况,特别是加工制作过程中有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羊肉及其制品(如羊汤等)、调味料等开展监督抽检100个批次,重点检测项目为亚硝酸盐、色素、罂粟壳(粉)等,检测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请食品专家进行现场解读,同时发布《羊肉消费提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市食药监部门将予以严厉查处。
进入冬季,羊肉消费进入高峰时期。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常州市食药监局特作出消费提示:
一、要尽量到正规商场、超市或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的农贸市场、进货渠道可靠的店铺、摊点选购。
二、购买时,要全面观察了解羊肉状况。购买生羊肉的,要注意查看羊肉上是否有加盖检验检疫合格标志或其他合格证明;购买羊肉卷的,要注意查看羊肉纹理、紧密度及颜色,选择纹理细腻明显、肥瘦肉紧密相连、颜色过渡自然的产品;购买预包装羊肉制品的,要仔细查看商品信息,特别要查看品名、配料表等关键信息,注意辨别产品本身属于纯羊肉制品还是属于混合肉制品。
三、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普通市场价格的,要谨慎购买,避免上当受骗。
四、食用羊肉有禁忌。羊肉性温热,胃火牙痛、口舌生疮、咳吐黄痰等上火症状人群不宜食用;患有肝病、高血压、急性肠炎或其他感染性疾病的病人或发热期间的病人也不宜食用。
最后,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一旦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问题羊肉,请拨打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电话85112331进行投诉举报。蒋知欲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