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关系到每家每户的切身利益。如何让这个“养老金”方便申请、使用高效?日前,《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出台(以下简称《细则》)。与之前相比,《细则》主要有五大变化,涉及管理权限的下放、申请人范围的放宽、维修资金应急使用范围调整等。据悉,《细则》将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张敏
变化一:管理权限下放,今后到区里申请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常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共受理维修资金使用申请3124个维修项目,而下半年,更是申报高峰期。而目前维修资金使用受理窗口单一,常州市区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权限集中在物管中心。为了方便业主申请使用,《细则》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区政府。
2017年1月1日开始,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房管局将负责辖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受理、审核、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这也就意味着,新规实施后,这三个区的申请者只要到各区相应的窗口进行申请就好了。
变化二:申请人范围放宽,业主可直接申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何使用难,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申报不及时。据了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业主往往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申报,而物业一般会积累到一定户数再一次性申报,这样就将时间拉长了。
为方便业主使用维修资金、减少中间环节,避免某一申请主体不作为或乱作为等现象,《细则》放宽了申请人范围。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或相关业主作为并列主体。即业主可直接作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更加方便了维修资金申请使用。
变化三:应急使用范围调整,外墙防水损坏不可用
目前,维修资金应急使用范围主要有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等7类情况。而《细则》施行后,对于屋面渗水,将根据损坏程度进行认定,而外墙防水损坏将不在应急使用范围之内。
《细则》规定,今后如发生屋面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水,且出现平屋面粉刷层大面积脱落,或者出现坡屋面基层严重腐朽、瓦面严重破损等情况,申请人可以组织应急维修。
变化四:引入专业化机构,资金使用更规范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物管中心共组织现场查勘4136个维修项目,其中应急项目占了一半。而物管中心现场勘查人员仅有3人,人手并不充足。有时碰上专业的问题,勘查人员也有知识局限性。
《细则》规定,一方面,常州市房管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聘专业机构,负责维修资金使用现场查勘、结算审计和审计复核工作;另一方面,除电梯、消防应急维修项目仍然由电梯检验机构、消防部门开展认定外,其余应急维修项目将由常州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开展认定工作。通过引入专业化机构,破解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使维修资金使用更加规范。
变化五:明确分摊原则,出钱有了依据
一直以来,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或者改造,费用究竟该怎么分摊,都是一件扯皮的事情。
《细则》对分摊原则进行了明确。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部分共有业主承担,物业专有部分维修责任由该业主承担。
对半地下室或地下室、屋面、墙、落水管、上下水管、单元门、消防监控等常见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分摊原则也进行了具体明确。如屋面由维修、更新和改造涉及部位覆盖下的各层业主按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单元门、单元楼道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由整个单元业主按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