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江苏去年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目前全省各地正在稳步落实中。12月19日,江苏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就2014年至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基数做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省统一公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标准,对擅自提高或降低的将予以问责。
2014年至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基数分别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57985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4496元,缴费工资下限为2900元。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1783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5446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089元。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6800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