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五年八月生于南京,三岁始承家传习书画,曾在农村插队五年,在部队服役八年。中共十七、十八大代表,中国文联第九、十届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主席,江苏省政府参事,江苏省文联副主席,江苏省美术馆名誉馆长。全国书法展、兰亭奖评审委员,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院副院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一级美术师。中央美术学院博导、硕导,苏州大学博导。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劳模)、“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紫金文化奖章”、全国书法最高奖“兰亭奖艺术奖”、“第二届全国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首批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央直接联系专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奖励和荣誉称号。书法作品曾七次获全国书法大奖。由华艺出版社、台湾未来书城出版社(繁体字版)、知识出版社、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日本中央公论美术出版社(日文版)先后出版理论专著《书法有法》,十五年畅销不衰,先后二十次再版,创全国书法理论书籍销售量最高纪录,获“韬奋图书奖”、“江苏省政府优秀图书提名奖”。先后在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江苏省美术馆、意大利、法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地多次举办“孙晓云书画艺术展”、“书法有法——孙晓云书法作品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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