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据当地媒体报道,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发函,出台《关于2016年12月28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限价重要提示》的函,该文件对预计于12月28日出让的七宗地块作出了加价幅度与出让最高限价的规定。
文件中指出,拍卖过程中,竞买人须按照拍卖主持人现场公布的宗地加价幅度进行竞价,不得越过加价幅度进行竞价或喊价。超过加价幅度竞价或喊价的,报价无效。当最高报价高于设定的最高限价时,拍卖主持人宣布该宗地拍卖终止。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