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关闭煤矿,得有起码的刚性和硬气,不能无原则地“柔性处理”。假如有地方“管不着”的单位,那也应该另外想辙“对付”,而不是拿钱来刺激。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新华社报道:记者从河南省发改委获悉,明后两年河南累计要关闭158家煤矿,化解3963万吨过剩产能,并对关闭退出矿井给予奖励。2017年每关闭一处奖励250万元,2018年每关闭一处奖励200万元,2018年以后关闭的将不给予奖励。
这条新闻在网上引起热议,而质疑“重奖刺激”的也大有人在。
政府推行激励机制,比较常见。激励机制的正面推导作用毋庸置疑,不过,那也得看看,激励的对象是谁。
新闻透露,被列入过剩产能关闭退出名单中的158家煤矿,主要涉及以下问题: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按规定申请延续;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瓦斯防治能力没有通过评估,且拒不停产整顿;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
有禁不止、没有通过评估却拒绝停产整顿……瞧瞧,这都是什么行为啊?说违法违规,怕是没人反对的。就说“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瓦斯防治能力没有通过评估”的煤矿,简直是拿命开玩笑,拿命去赌博,这么危险的煤矿早就该整顿了。
按照部署关闭这类“刺头”,理所应当,怎么还奖励上了?
关闭煤矿是大事,如果有相关补贴规定,料想公众也不会计较什么。但是,奖励的性质完全不一样。奖励的本义是褒奖“好人”,不是奖励后进。这些存在种种问题总也不改正的“后进生”,照理说和奖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以现行的法律和制度衡量,勒令关闭,恐怕该是最主要的立场。
平心而论,煤矿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这是不能抹灭的。但是在“生态GDP”理念盛行的当下,煤矿的布局和数量本身就需要重新考量。把那些产能落后、危害环境的煤矿关闭,利国利民,是不能打折扣、看脸色的大局。
但现在的“关闭激励”则让人感觉不是滋味。关闭煤矿肯定阻力重重,不容易,但还没到变着法子“哄”那些煤矿听话的份上吧?有的煤矿可谓“藏雷”,假如它就是不想要奖金,能任其等到大后年才处置吗?
再说,给一群“刺头”发奖金,对遵纪守法的好企业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无论如何,关闭煤矿,得有起码的刚性和硬气,不能无原则地“柔性处理”。假如有地方“管不着”的单位,那也应该另外想辙“对付”,而不是拿钱来刺激。
值得深思的是,为了达到“配合工作”的目的,拿财政资金做人情,又哄又劝,这种事还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