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下午,廊坊市广阳区某小区地下室起火,当地消防战士前往现场救援。扑救期间,一名负责拍照的消防战士因没有加入扑救,被围观者指责、谩骂不说,还遭到李某等4人殴打。目前,李某等4人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打人者的行为确实令人发指,但事后也有不少市民对被打消防战士的行为表示不解,“为什么不去救火而是忙着拍照?”12月12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南京消防支队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每个消防中队都有一个专门的工作岗位,叫做“火场文书”。他们是消防中队的“活地图”,也是每起火灾救援的记录者,尽管不直接救火,但他们从事的工作更为重要,往往冲在火灾现场的最前沿。
通讯员 王晋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瑞
事件回顾
救援现场,消防战士无辜被打
12月3日下午,廊坊市广阳区某小区13号楼四单元地下室起火。16时35分,广阳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廊坊市消防武警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12名消防战士到达现场执行灭火任务。就在消防战士按分工执行任务时,一名负责拍照的消防战士被一名围观人员指责、谩骂,另外两名战友过来劝阻时,李某等4人上前对3名消防战士进行殴打,严重影响消防战士执行救火任务。
接报后,广阳分局南尖塔派出所、巡特警大队、刑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处置。一名参与救火的消防战士感慨,入伍多年从没遇到过这种事,由于救援过程都是有明确分工,大多火场救灾都被群众理解、配合,没想到这次会被围观人员无端辱骂、殴打。整个事件中,消防战士未对施暴人员还手。据悉,涉嫌寻衅滋事的李某等4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市民疑问
消防员为何不去救火而是拍照摄像?
真相:他们是“火场文书”,承担的工作比扑救更重要
消防战士被打事件发生后,舆论哗然,但也有不少市民对消防战士当时的行为提出质疑,“消防战士不去救火,竟然在火灾现场拍照摄像,难道是要发朋友圈吗?”
12月12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南京消防支队获悉,这件事的起因与大众对消防救援职责的分工不了解有关。“普通市民的印象里,消防战士的责任就是救火、救人,其实救援队伍是有明确分工的。被打的那名消防战士,在消防部门有一个专业的岗位名称,叫‘火场文书’,我们南京俗称‘通讯员’。”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宣传科参谋梅亮告诉记者,每个消防中队都配有至少两三名通讯员。
“每个中队的通讯员,几乎是这个中队所管片区的‘活地图’。从接到报警电话到消防救援车出车,整个过程必须控制在1分钟以内,而通讯员一般坐在第一辆消防车的副驾驶位置。”梅亮说,通讯员必须对中队辖区的道路非常熟悉,就像中队的“活地图”一样,除了要熟悉路况,还必须知道早晚高峰车辆拥堵期间,救援车辆该如何绕行才能最快到达火灾现场。“他们担负的就是消防车的‘导航’功能。”
与其他消防战士相比,通讯员上车前除了要穿戴消防战斗服,还需携带摄像机、照相机以及电台等设备,方便拍摄火场情况以及与前后方联系。“尽管他们不直接参与救火,但承担的工作却更为重要。”
为什么要记录火灾现场和扑救画面?
真相:协助救援,保存证据,总结经验,宣传预防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消防部门接到警情后,肯定会在最短时间内出车。而从消防车出车的那一刻开始,通讯员就担负着拍摄记录整个救援行动的职责。与此同时,通讯员在跟随消防车赶到火灾现场后,会立即对火灾现场内部的真实情况以及周围环境进行拍摄,留下最原始的现场资料,因此他们往往要冲在救援的最前沿,有时候身上背着空气呼吸器、照相机、摄像机加上电台,负重装备比扑救的消防员还要多。
有市民会问,为什么消防部门要记录火灾现场以及扑救的画面?梅亮解释,市民希望快速扑灭火灾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拍摄现场影像资料却非常重要。“每起火灾、事故现场情况都不相同,特别是一些大型火灾,突发灾情的现场,不仅需要现场指挥员决策,也需要后方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而现场图像、影像是确定采取何种方式救援的重要依据。”据了解,目前不少警务指挥车都配备有远程传输设备,能实时传递画面,对扑救的及时处置、救援部署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除此之外,梅亮告诉记者,由于火灾扑救后现场很可能遭到破坏,而通讯员拍下的第一手火灾现场资料,能够为救援结束后的火灾原因调查保存证据。同时,每起火灾事故处置完成后,消防部门还会通过回看影像资料总结此次火灾的特点、处置经验以及存在哪些不足,以后工作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与文字描述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宣传相比,每一起火灾所拍摄的影像素材、消防战士扑救的画面,其实更加震撼人心。
专家提醒
记录影像资料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
一起火灾成功扑救后,参与救援的消防战士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而通讯员的工作却没有结束。“他们还需要将拍摄的影像资料、照片上传到消防内部的平台,并写明火灾救援情况等。”梅亮说,很多大型火灾在扑救过程中,媒体是不允许进入火场内部的,而我们对外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所用的视频、照片,都是通讯员冒着生命危险拍摄的。
目前,除了消防救援,针对火灾、事故救援都需要摄影摄像。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交警、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画面进行拍摄。这一方面是对执法者的约束,保证了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固定证据,让违法者在证据面前接受处罚时心服口服。
2016年7月1日,中国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的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在6种执法现场应该进行视、音频的记录。包括:1.接到报警或110指令后处警;2.当场盘问、检查;3.对违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事故等进行现场处置、当场处罚;4.行政、刑事案件中,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扣留;5.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领域的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和强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等行政强制执行;6.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对此,相关专家表示,无论是火灾救援现场,还是职能部门执法,影像资料的记录最终也是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而消防战士是重大火灾、灾害事故中的逆行者,他们更应该得到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