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两份及以上工资的人
须按月纳税申报
快报讯(通讯员 史伟莹 于群 记者 张瑜)12月12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政务大厅地税窗口了解到,如果个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按月进行自行纳税申报。
有人在一家公司上班的同时,还在别的单位任职,拿双份工资。按照税法相关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南京地税相关人士介绍,此前很多两处及以上工薪所得纳税人是按年申报的,现在税务部门更新了系统,所以两处及以上工薪所得的纳税人须按月申报,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地税部门提供了网上申报、上门申报和邮寄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
如果没有及时申报会怎样?地税部门相关人士提醒广大纳税人,对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由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纳税人涉及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