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9版:区域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6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南京市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
明年1月10日实施
将禁止食品摊贩卖生食水产

 从明年1月10日起,南京将正式实施《南京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管理办法》和《南京市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其中明确,凡在南京从事食品小作坊,必须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摊贩不得经营生食水产品等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和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鹿伟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管理办法

  食品包装上要标注登记证编号

  办法规定,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向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征询食品小作坊所在地街(镇)的意见,街(镇)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记录。

  办法特别要求,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作坊应当在其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生产加工散装食品的,应当在盛放该食品的容器上采用贴标或者挂牌等方式标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登记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办理。

  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

  食品摊贩不得经营生食水产品

  本办法所称食品摊贩,是指不在固定店铺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者。食品摊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二)具备相应的制售食品的设备、设施以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三)使用的食品包装容器、工具和接触食品的售货设施无毒、无害,符合卫生要求;(四)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消毒产品对人体安全、无害;(五)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六)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清理场地,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记者注意到,办法特别要求:食品摊贩不得经营生食水产品等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和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

  此外,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备案。作出准予备案决定的,应当发给备案申请人《南京市食品摊贩公示卡》。公示卡应载明经营者姓名、经营地址、经营品种、经营时段等信息。食品摊贩应当在经营场所(经营工具)显著位置悬挂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卡不得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