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12月5日山西省政府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单一的开发销售转变为租售并举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房企长期持有部分新建住宅房源并向市场租赁;并将其持有的库存商品住房投放到租赁市场。引导房企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鼓励房企允许消费者先租后买商品住房,支付的租金可扣房款等。
意见还表示,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水、电、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并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及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
现代快报记者杜磊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