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张强夫妇去了国外。没想到,自家雇佣的钟点工汪梅却在电话中告诉他们,自己在帮他们收咸肉的时候摔骨折,要求张强赔偿自己相应的治疗费用。张强夫妇认为,自己没有叫汪梅到家里来收咸肉,而且,为自己家工作摔伤只是她的一面之词,拒绝赔偿。汪梅一纸诉状将雇主告上了法庭,索赔10万多元。近日,法院一审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汪梅的起诉缺少有效的证据支持。
通讯员 鼓研 李自庆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丁晟
钟点工称收咸肉时摔伤
今年春节期间,张强、陈菁夫妇出国,家里留给雇佣的钟点工汪梅打理。3月1日,陈菁给汪梅打电话,叮嘱她把家里的卫生打扫干净。此时,汪梅告诉陈菁,自己春节期间到她家收咸肉时摔骨折了,希望雇主能负责。
张强夫妇感觉这事蹊跷,自己又没让她来家里收咸肉。因为汪梅只有单方面的陈述,也拿不出证据,所以不愿意承担责任。今年6月12日,汪梅将张强夫妇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要求张强夫妇承担自己的相关费用。
8月30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汪梅说,今年2月11日(大年初四)上午,自己在张强家收咸肉时在楼梯摔伤,并忍痛做完家务返回,后在女儿陪同下至浦口医院就诊。汪梅原以为不是什么大事,但脚一天比一天肿,自己一周后再去医院就诊,被诊断骨折,需要打上石膏回家静养。之后,汪梅又查出肺部血栓再次住院治疗,至今已经花费医疗费近7万元。汪梅说,自己是在作为雇工在张强夫妇家工作时受伤,张强夫妇作为雇主应当赔偿原告的全部损失10万多元。
被告张强夫妇则表示,自己从未要求汪梅为自己家收咸肉,汪梅也拿不出相应的证据,仅凭一面之词,不能认定汪梅是在为自己家工作时受了伤。
证据不足,钟点工起诉被驳回
由于双方对案件事实存在争议,故法院在首次庭审后,再次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以确认事实,但两次庭审,汪梅的说法出现不一致。一会说自己是年初三上午去张强家晒的咸肉,一会又说自己是年初一晒的,自己是清晨5点左右出的事,没有人在场。汪梅找到了三名证人,但他们也都只是汪梅在摔倒之后,打电话与他们说的,没有人亲眼目睹。
鼓楼法院认为,汪梅起诉自己在雇主家收咸肉时受伤,应当对该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汪梅在几次庭审中供述的细节并不完全一致,而且她陈述的受伤时间与她初次就诊病历记载的受伤时间也不一致。由于事实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汪梅要求两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没有依据,法院判决驳回汪梅的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打官司得保留证据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说,家政服务人员在为雇主从事家政服务过程中受伤,是可以起诉索赔的,只要证据充分即会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汪梅没有证据为自己证明。“很多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没有证据意识,其实,保存证据很简单,打一个110,或者向邻居、物业求救就可以了。”吕金艳说。
(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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