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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葛优起诉旅行网站擅用“葛优躺”

  因“艺龙旅行网”在微博中使用了葛优肖像图片做配图,演员葛优将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余万元。记者获悉,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葛优诉称,被告在其新浪微博“艺龙旅行网”中发布了使用原告肖像图片的的配图微博,其中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18张原告的肖像图片,并在每张图片中均添加台词字幕。整篇微博通过介绍“葛优躺”,转而介绍被告业务相关的酒店预订。

  原告认为,被告擅自加工、使用原告的肖像图片,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极易使消费者误以为原告系被告代言人或与被告存在某种合作关系。因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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