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前有广告,大家都已经习惯了。但是广告时间过长,就让人烦了。多数人碰到这种情况,忍一忍就算了。但这实际上已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12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南京消协、江苏消协、北京消协等37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呼吁,如果贴片广告不明示,消费者应该享有退票权。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岑
记者探访:
南京影院也有映前广告
12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在江宁某电影院观影时,影片正式播放前,也有一段广告。播放广告时,影院并没有进行提醒。不过,广告时间不长,电影还是准点播放的。
对于观影前播放广告,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多位观影者。他们表示,已经习惯了,只要广告时间不是过分长,都可以接受。也有消费者表示,既然买了某个场次的电影,不管之前的广告有多长,只要到点准时放电影就行了。
据了解,此前南京就有市民因为电影院在观影前强制播放电影,提起民事诉讼。
记者从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相关调查人员在北京、上海、重庆等9个地方,对全国各地15家影院开头广告状况进行体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5家影院播放了映前广告,但只有1家影院通过广播提醒要播放映前广告。
据悉,电影开头广告包括贴片广告和映前广告。映前广告属于电影院播放的广告,一般有公益广告等。而贴片广告是影片自带的,影院拿到片子时就有了。
根据调查,这15家电影院,广告播放时间最长的11多分钟,最多的播放了20余条广告。因为播放广告,其中有5家影院没有准点播放影片,拖延时间最长的达到5分钟。
消协呼吁:
有没有、有多长需公示
对观影前插放广告,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表示,消费者花钱购买的是电影,而不是广告,如果放映前播放广告,就应该在售票时明确告知消费者。
消协组织认为,大多数影院并没履行广告放映告知义务,消费者无从选择,只能被迫接受广告播映。有些影院因为开头广告过长,导致影片延时播放,实际上是占用了消费者的时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仅如此,影院强迫消费者观看广告,而这些广告不少是以营利为目的商业广告,这实际上违背了观影者的意愿,构成了不公平交易。
为此,南京消协、江苏省消协等37家消费维权单位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完善电影广告监管规章。
电影院是否有贴片广告应该在电影院的售票处公示,而且广告的时长也应该在电影票的正面明确公示。同时,对于贴片广告的内容、时间要有明确的限制规定;相关部门应该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责任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办法。如果影院没有明确告知电影是否有贴片广告、广告时长,且占用了影片播放时间,37家消费维权单位呼吁:观众享有退票的权利。
主管部门:
确保电影正片准点播放
对于消费维权单位的呼吁,南京市文广新局广电社会管理处副处长楼钱良表示,此前在南京市影院放映质量检测工作部署会上,他就要求各影院今后电影播放都应该严格按照电影票票面时间来。不管是影院自己的映前广告,还是影片自身带的贴片广告,都不能影响正片的准点播放。电影自带的贴片广告,电影院是没法切除的。他们已经要求电影院在正式播放前走一遍,确保电影正片准点播放。
楼钱良介绍,《电影产业促进法》将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电影必须整点播放。但是对正式播放之前,电影院能不能放广告、广告是否需要公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