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刘昱彤 陈欢 记者 顾元森)新买了一套学区房,可原房主一直拖着不肯迁户口,市民秦先生着急了。近日,浦口公安分局接到秦先生求助,经警方帮助,目前秦先生正在走程序,申请将原房主户口迁走。
去年5月,秦先生购买了浦口区一处学区房。房款结清,产权过户后,秦先生来到派出所落户,却被告知原房主未迁户,导致秦先生一家无法落户。秦先生顿时傻了眼:迁不了户,学区房不是白买了?秦先生赶紧与原房主赵先生联系,赵先生一开始称自己购买的商品房还有两个月就要交付了,到时候肯定把户口迁走。秦先生等了两个月后,赵先生仍没有迁户口,再次联系后,对方言语搪塞,大意是由于贷款出了问题,新购的房子暂时无法交付,无法迁户,秦先生再三催促,赵先生干脆不再接听他的电话。
事情一拖再拖,转眼到了今年9月,无奈之下,秦先生拨打12345政府热线,希望警方帮助协调解决落户问题。派出所虽多次联系赵先生,得到赵先生口头承诺,但赵先生一直未办理相关手续,后来竟连民警的电话也不接了。
今年11月1日,户籍新政《关于加强房屋买卖户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其中规定,“房屋所有权已转移,房屋遗留户口未迁出,现房屋所有权人可要求将遗留户口迁出。”按规定,秦先生提交材料后,可以申请强迁原房主户口。
民警第一时间联系秦先生,告知他可通过公告的方式申请将原房主户口迁出。在户籍、社区民警的指导下,秦先生已于近期登报公告,在公告期内若赵先生仍不主动将户口迁出,公告期满后,公安机关将制作催告通知书,并受理秦先生的申请,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批,作出相应迁移决定,办理相关户籍手续。同时,民警也将新政以短信方式告知赵先生,希望其可以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迁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