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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江苏检方3年多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6365件
4名原厅级以上贪官被督促收监

  快报讯(记者 陶维洲)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涉及罪犯刑罚执行的重大变更,容易滋生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代快报记者从11月28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获悉,2013年以来,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6365件,有4名原厅级以上落马贪官被督促收监执行。

  此次会议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作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刑法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纠正刑罚交付执行违法情形235件。为解决“个别罪犯判决前未羁押、判实刑后又未执行刑罚”的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共清理出此类罪犯938人,已有526人被成功交付执行。

  《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6365件,监督纠正不当情形147件。为解决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实际服刑刑期偏短、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偏高等问题,江苏检察机关组织人员对这“三类犯罪”刑罚变更执行案件逐案复查,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逐人见面、重新体检,共监督纠正违法问题100件,对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97名罪犯,督促有关机关收监执行。徐国健、陈耀南、胡剑鹏、周秀德等4名原厅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被督促收监执行。

  同时,江苏检察机关严肃查处和预防刑罚执行领域职务犯罪。《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刑罚执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0件61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25人,查办件数、查办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07%和103%。

  通州监狱民警施健利用担任监区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为服刑罪犯在劳动岗位调整、计分考核、行政奖励评定等方面谋取不当利益,先后15次收受罪犯亲属等人员贿赂24万余元,违法为两名罪犯办理减刑、假释。检察机关依法对此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施健获刑5年。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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