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卖出去的药品可以召回,但是那些吃进患者肚子的药品还能“召回”吗?那些造成健康隐患的药品还能“召回”吗?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近期在国家药品抽验中发现,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等25家药企分别生产的安神补心丸、小儿咳喘灵颗粒等29批次药品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这些年来,每年总有一些不合格药品被曝光,但难以杜绝,让人十分担忧。
次此出事的不乏知名药企,不合格的竟然包括小儿用药。真不知道这些企业的责任心何在?如果不是监管部门披露,谁敢相信,这不是玩笑?
当然,生产出不合格的药品,原因很多,不必从道德层面上一棒子打死。但毫无疑问,药品的质量安全重于泰山,那可是人命关天的事,岂容管理粗疏?
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称,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咳喘灵颗粒 1 批,性状不合格,其余项目合格。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很快出现一则《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 25 家企业 29 批次药品不合格通告情况的公告》。公告称,小儿咳喘灵颗粒的标准规定为“黄棕色颗粒”,而检验结果为“黄棕色和深棕色混合颗粒”。小儿咳喘灵颗粒“严格按工艺要求生产成品。由于中成药生产其实就是农副产品加工,中药材原料每年都会因为气候不同出现药材质量的差异,也就会导致中成药颜色的细微差异。公告强调:“我们认为这种靠肉眼来检验的标准是不完全客观的。”
药企发声自辩属于应有权利。监管部门的评价到底算不算严苛,这也不难辨析。
有意思的是,这则看上去很“委屈”的公告,发在证券交易所的官网上,而且特意强调:相关产品2015年销售收入占公司 2015 年度合并收入的 0.019%,不对公司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言下之意不难揣测。
关键时候,我们的一些药企到底最在意的是什么?
这已经不是名药企第一次出事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2年一季度广东省药品质量公告显示,太极集团、康美药业等多家公司或旗下子公司生产的药品被曝不合格。
如果官方有心制作一个十年来的不合格药品“大全”,那一定是惊心动魄的一份表格。
某些药企究竟是一时疏忽,还是从来就没严格管理过?
生产出不合格药品后怎么办?官方的消息是,相关批次药品已被责令停产、召回。而这也是历来处置相关事件的“标配”。让人大呼不过瘾。如果生产不合格药品所要付出的代价如此之低,又如何让这些吊儿郎当的药企长记性?
没卖出去的药品可以召回,但是那些吃进患者肚子的药品还能“召回”吗?那些造成健康隐患的药品还能“召回”吗?
如果召回之后总是一了百了,那除了让群众担惊受怕,还能解决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