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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个人账户新规12月1日起执行
银行卡一人一户 你真弄明白了吗?

  个人账户分类管理本周正式执行。为打击频繁发生的银行卡诈骗案件,今年9月30日,央行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如果已经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 新规即将实施,不少市民反映仍有不少问题搞不清楚,如在银行开有多张借记卡、存折的怎么办?每种账户类型对应哪些功能?操作起来是否方便?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静

  银行卡账户分类一览

  不同分级账户用于不同场景,可降低风险

  截至2016年6月末,我国个人银行结算账户77.86亿户,人均5.69户。但个人开户数量过多,造成账户及其资产的管理不善,也为买卖账户、冒名开户和虚构代理关系开户埋下了隐患。

  为此,央行9月30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Ⅰ类户具有全功能;Ⅱ、Ⅲ类户只有有限功能,且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

  业内分析称,账户分级有助于个人分类管理,降低风险。例如,个人大额资金可以存储在Ⅰ类户中,而个人日常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以及其他小额、高频支付,则尽量通过Ⅱ、Ⅲ类户办理。

  一家支付机构只能接入一个Ⅲ类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账户”所指的仅是个人的银行结算账户,而非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账户。

  而针对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央行也有新的规定。《通知》称,自2016年12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支付机构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存量支付账户清理工作。

  支付账户所指的是非银行支付机构,虽然Ⅰ、Ⅱ、Ⅲ类账户的说法看上去与银行账户分类很相似,但与银行账户分类不同的是,支付机构的Ⅰ类、Ⅱ类、Ⅲ类账户在使用权限上依次递增。

  一人一户主要针对新增账户

  记者了解到,之前用同一家银行的两张借记卡绑定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的话,新规实施后,支付机构会联系存款人确认需保留的账户,其余账户降低类别或予以撤并。如果存款人未能在规定时间确认,支付机构应当保留其使用频率较高和金额较大的账户,后续可根据存款人的申请进行变更。

  另外,此次施行一人一户,主要针对新增账户实施,现有账户仍可正常使用。但对于半年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会对其暂停非柜面业务。12月1日前,在同一家银行开有多张借记卡、存折的,银行会对存款人账户进行摸排清理,并要求作出说明,核实其开户的合理性。对于无法核实的,银行会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保留一个Ⅰ类户,如果非必要的话,其他账户可降低账户类别,设为Ⅱ类户或Ⅲ类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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