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制度改革又有新突破。11月24日,江苏省人社厅公布两份文件,一是从2016年12月起启动全省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试点,二是从2017年1月1日起,不再将外语水平与职称评审挂钩,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努力为人才松绑。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项凤华
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
据了解,一直以来,江苏对于职称评审工作是实行分级管理和实施的,比如高级职称的评审权集中在省里以及苏南的部分地区,中级职称的评审权在市里,初级职称的评审权在县里。比如一名泰州的专业技术人员,想评工程系列里的建设专业高级职称,就必须到省住建厅去申报。而今后,他有可能在当地就可以评了。
江苏发文,从下月起,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评审的原则,科学界定、合理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向符合条件的设区市下放副高职称评审权,推动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地区和用人单位,由设区市、省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申请,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试点组建相应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比如所在地区和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优势比较明显,申请下放评审权的系列(专业)每年能够具备一定数量的申报人员,在科研创新和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成效比较显著;具备专家库组建条件,所在地区和用人单位具备一定数量的相应系列(专业)评审专家等。
取消外语计算机门槛
江苏还将改变以往外语水平与职称评审挂钩的做法,从明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江苏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对职称外语水平原则上不作要求。对县及以下基层单位、年龄满50周岁的、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外语水平要求不高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得将职称外语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的,不得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
彻底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今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江苏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不论层级、不论单位性质,一律不得将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
今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自愿选择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类考试,考试合格可登记当年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学分。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调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聚力创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的重要指挥棒,顺应了基层和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呼声,有利于为广大人才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