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区一老赖因未能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被区法院予以司法拘留14天。该老赖不服,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申请。11月18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复议决定,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维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的拘留决定。
据了解,2014年11月16日,港闸区人民法院作出一份民事调解书,确认南通大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欠付一家公司货款本金135.7万元及利息。该款由涉事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于2014年12月31日前给付5万元,余款于2015年3月31日前付清。
在此期间,各被执行人均未自觉履行。随后,法院启动强制执行,其间被执行人履行了70万元,余款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之后,和解协议一直没有生效,周某还私自处置了收取的租金。
为此,港闸区法院以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由,决定对其拘留14天。周某不服,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驳回周某的复议申请,维持原拘留决定。
严君臣 顾建兵 张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