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儿媳要分一半婚房
只因房产证上有儿媳名字,还以儿媳名义贷的款
11月20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法律服务平台“周日见”咨询活动如期举行,婚姻、房产再次成为焦点。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陶维洲/文 顾炜/摄
给儿子买的婚房,儿媳分一半?
面对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李艳律师,周大妈说出了自己的困惑。儿子儿媳正在闹离婚,原因不明。“现在儿媳坚持要离婚,要求分割房产。”周大妈说。
儿媳性格内向,前两年怀了孩子后,没再工作。家里是做生意的,手头还算宽裕。这几年,儿媳经常在网上购物,信用卡欠款后,几乎都是周大妈老两口还。儿媳要分割的房产,也是老人买的。
房子是婚前买的,全价100多万,首付50万,是周大妈付的,剩下的贷款,也是周大妈在还。律师说,这应该算是她儿子的婚前财产,媳妇是没份的。但周大妈随后提供的细节让律师大吃一惊。房产证上不仅有儿媳名字,贷款也是以儿媳的名义贷的。儿媳每个月只还1000多元公积金,其他由周大妈现金存到还款账户。
李艳说,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其儿媳还真的能分走一半房产。“因为贷款是以你儿媳的名义,而且你还款都是现金,现在要证明贷款都是你还的,就比较难了。”李艳建议周大妈,尽量收集自己出资购房的证据,同时和儿媳好好谈谈,究竟为什么离婚,看看是否可以避免。
房子过户给儿子,没顾女儿
陆女士的父母有一套自建房,父亲于5年前将这套房子过户给她的弟弟。当时她母亲并不知情,两年后她母亲去世了。5年前父母曾立下遗嘱,内容是这套房子由陆女士与弟弟共享,分别占40%和60%。但近一年来,弟弟和弟媳妇明确告诉陆女士,这套房子是他们花10万从父亲手里买下的,陆女士没份。陆女士找到父亲,父亲仍说她占40%。但现在房子在弟弟名下了,她还能要回属于自己的份额吗?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王斌律师表示,陆女士的父亲是不能擅自处置这套房子的,房子是老两口的共同财产,应取得陆女士母亲的授权。而没有母亲的授权,房子过户到她弟弟名下,是有问题的。建议陆女士与弟弟、父亲协商,房子已在弟弟名下,可以让弟弟补她钱。协商不成,可将父亲、弟弟告上法庭。
(当事人均系化姓)
律师周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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