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南京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6年1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报警手机被盗,找到后咋不来领了?
原来手机是乘客落在他车上的;律师表示,若拒不归还或涉罪

  南京一市民报警称车内物品被盗,其中有一部苹果6手机。然而,当警方抓获小偷并追回手机后,再联系报警人,他却躲躲闪闪,总是不肯来领手机,这是怎么回事?民警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原来这部手机真正的主人并非报警人。那报警人怎么得到这部手机的呢?

  

  特约记者 杨维斌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陶维洲

  车内物品被盗,警方追回失物

  前不久,红山派出所接到市民严某报警,称自己车子停在动物园地铁站旁,车内财物遭窃,损失苹果6手机一部和现金1000元。民警调看监控,锁定了嫌疑人。嫌疑人应该是个惯偷,他就在停车场内拉车门,正好拉开了严某的车门,便偷走了车内财物。

  半个月后,嫌疑人张某落网。民警在他身上搜出他人的医保卡、身份证,这些显然也是被盗物品。张某交代,不仅偷了严某车里的东西,还在鼓楼区、栖霞区作案两起。根据他的交代,警方追回了严某被盗的手机。目前,张某已因涉嫌盗窃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手机是他捡到的,不敢认领

  小偷落网,手机追回,严某应该很开心地来领回手机,但民警联系他领手机时,他却不出面了。警方判断手机可能不是严某的。经调查,警方找到手机真正的主人姜某。姜某称,手机一个月前便丢了。

  当民警再次找到严某时,他说出了真相。原来,严某是开网约车的,姜某是他的乘客。当天,姜某将手机落在汽车后座,当时谁都没有发现。姜某走后,严某在整理车厢时发现手机。因为手机价值较高,严某便起了贪念。

  对于严某的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严某也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目前,手机已经返还给姜某。

  律师说法:

  拒不归还失物或涉罪

  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陈功律师说,严某的做法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还可能违法犯罪。

  陈功表示,民事上,捡到失物后,应当归还失主。而如果失物价值较高,而捡拾者又拒不归还,则可能上升到刑事层面。占有捡拾物品,本身就是不当得利,如果有恶意侵占、局部返还的情形,则可能涉嫌侵占罪。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议市民如果捡拾到他人遗失的物品,及时报警,将失物交由警方处理。

  律师周日见

  每周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都会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本周继续。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前来咨询,欢迎报名。

  时间:

  本周日(11月20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

  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交通小贴士:

  公交2路、26路、30路、46路青石街站下;地铁1号线、2号线新街口站下,从7号出口出。

  上“有请律师”平台,律师费八五折优惠

  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平台可以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法律咨询

  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尽管来问。在工作日9:30~17:00,我们承诺,律师会尽快给你答复。

  2.律师费享受八五折优惠

  为了回馈快报读者,凡是通过“有请律师”平台找律师打官司的,律师费可享八五折优惠。现代快报将对律师的服务质量全程跟踪与监督。

  参与方式

  1.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6060

  2.关注“有请律师”微信订阅号,在对话框中跟我们互动。(请扫二维码)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