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16日公布处罚决定书,对利乐集团有关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近6.7亿元。
利乐发源于瑞典,是一家主营液体食品包装设备和材料的大型跨国集团。国家工商总局根据举报,于2012年1月对利乐涉嫌垄断行为立案,并开展了持续4年多的调查。国家工商总局调查认定,2009年至2013年期间,利乐凭借其在中国大陆液体食品纸基无菌包装的支配地位,在提供设备和技术服务过程中存在搭售包材、妨碍原料纸供应商向其竞争对手供货等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利乐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近6.7亿元人民币。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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