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11月9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江苏将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据介绍,此前,江苏省出台《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并规定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事业单位因编制增减或因事业发展需要调整岗位设置的,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核准。事业单位合并、分立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重新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并申报核准。
为用人主体“放权松绑”,下一步,江苏将进一步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岗位结构。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控制总额以及因编制增减、因事业发展需要调整岗位设置的或合并、分立的,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及时调整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岗位设置,高校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岗位设置方案。及时进行岗位聘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