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意见》要求,要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以药养医”是医疗机构长期以来的痼疾,造成了看病贵、药价高等问题,饱受民众的不满和批责。历次医改都提出要改变这个现象,但均未能成功,此次《意见》的要求,预示着“以药养医”被彻底抛弃。
在取消“以药养医”之后,公立医院无法从药品销售赚钱,就可以专心服务治疗患者。而医生也将通过医疗技术养活自己,不用再挖空心思开大药方、高价药。患者也不必再为药价发愁,而是择优选择医生,支付相应的诊疗费用。同时,医保基金也能借此减少药品费用报销,从而控制医保支出增长过快的步伐。
但是,也需小心防范医改被钻空子。
毕竟取消药品加成,“以药养医”改为“以技养医”,并非简单的字面变化,而是涉及到利益链条的重塑,会遭受一定的利益阻碍。
而且,如果取消药品加成后,虽然药品费用会降下来,但医疗服务费用、医疗器械费用、诊疗费等费用上涨过多的话,依然会加重患者的医疗负担,从而出现换汤不换药的结果。可见,应秉承合理有度的原则,切勿脱离老百姓可承受负担之外,需要明确公开信息,晒出项目价格构成因素,摒弃不合理的成本,以取得民众的理解,摆脱暗箱操作。改革还需控制总体医疗费用,避免出现价格跷跷板效应,令民众空欢喜。
浙江 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