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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双十一前,工商物价约谈电商
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查到可处5万到50万元罚款

  双十一即将到来,昨天下午,常州市工商局、物价局约谈了当地30多家电商企业,对电商的网络销售提出规范要求。

  常州市物价部门介绍,近年来关于网络交易价格方面的投诉呈指数级增长,2014年投诉只有几起,去年有30多起,今年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87起。

  投诉主要集中在所谓“原价”方面,这可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一些商家不讲诚信,导致消费者最后发现,有的商品促销价甚至比平时的真实价格还要高。

  常州市工商物价部门提醒电商企业,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两部门负责人提醒,特别要防止出现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违法行为。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 “折”“新品折”等类似概念。虚假优惠折扣,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

  相关负责人介绍,虚构原价等行为,属价格欺诈,一旦被查到,可被处以5万到50万元罚款。

  此外,两部门还提醒,防止这些违规行为: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价格表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同时,工商部门还提醒消费者,网购时,注意核实网购促销广告折扣的真实性,不要被提高价格加大折扣的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注意验货签收环节,对于贵重易碎的物品,务必验货后再签收,如果遇到问题可以拒签;收到货后注意不要急于丢弃或损毁发票等购物凭证,以方便退货。

  要谨防钓鱼网站,务必选择正规购物网站购物,不要随意点击网页里、短信中的链接或浮动弹窗,不要轻易将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等)提供给他人,更不要轻易输入动态验证码或转告他人,增强防范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陈超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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