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开始,泰兴市某乡镇曾红火一时的“鑫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鑫利合作社”),突然曝出拖欠工程款上千万元,该案引起泰州泰兴警方的重视,到11月1日,已有3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被泰兴警方抓获,涉及苏豫两省多地的数起诈骗案告破,案值近2000万元。
陆裕顺 尹有文
今年9月初,23支外地施工队的40多名工人报警称,“鑫利合作社”拖欠建造蔬菜大棚的工程款、报名费、工程保证金等共计1300多万元。泰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调查发现,“鑫利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孙青莉(女,45岁,靖江市人)此前从事装潢业务,几年前在外省承揽工程时被骗。回到靖江老家后开了一家担保公司,结果遭遇债务人“跑路”。
去年下半年起,孙青莉被邻居王临显(男,50岁)邀请到泰兴某乡镇,在其承包的蔬菜大棚负责做饭。几个月后,王临显注册了“鑫利合作社”,孙青莉也由厨娘变成了“富婆”——被推到前台充当“鑫利合作社”法人代表的她,月薪由2500元涨到了6000元。
据孙青莉交代,“鑫利合作社”日常的经营活动都是王临显和其同乡杜钦士、陈全鸣商量好后,由她出面协调和实施。
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逐步揭开了“鑫利合作社”光鲜亮丽的“画皮”,查清了王临显等人的作案手法——王临显、杜钦士和陈全鸣由熟人介绍,承包某乡镇240多亩土地,成立了“鑫利合作社”,随后四处招揽外地施工队,欲进场的施工队必须交纳报名费、中标费、工程违约金等费用,还要垫资施工。
警方调查发现,23个外地施工队中,最多的交了40多万元,最少的也交了2万元。蔬菜大棚建好后,王临显等人既不进行蔬菜种植,也不对外招租。结算工程款时,王临显等人能拖就拖,实在拖不了就玩“人间蒸发”。
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王临显等人收取的各种款项,都是现金交易,偶尔的转账也是借用他人的账户。工程只对外地施工队开放,本地施工队一律免谈,仅在案发乡镇一地,王临显等三人就骗得外地施工队300多万元现金。
同时,民警还通过网络查询获悉,王临显2014年使用同样的作案手段,在河南诈骗了400多万元,被汝州警方上网追逃。
在基本查清了王临显等人的犯罪事实后,民警展开了抓捕。9月中旬,王临显、陈全鸣被抓获。审查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向民警交代,去年1月份和今年下半年,他们曾在泰兴另外两个乡镇采取同样手段进行诈骗。
目前,泰兴警方正在全力追捕在逃的杜钦士。(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