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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公职人员不能只有岗位管理

  超声波

  公务机关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应当是全方位的,8小时以内要管岗位、管业绩,8小时以外要管理其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时事评论员 刘洪波

  因被曝光拥有数百套房产,江西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徐林保成了著名人物。最初爆料说,徐林保及其家人拥有房产380套。近日,南昌市检察院表示,初步查明,徐林保及其家人在南昌拥有房产149套(间),购买时间为1995年至2015年,购买价格为1.1亿元,目前有9600万元贷款未还。初步查明距网上曝光事件,一月有余。

  一个多月,徐林保拥有多少房产初步查明。报道中,徐林保和其女婿还涉嫌集资诈骗,目前其女婿已被批捕,徐林保涉嫌集资诈骗案也已移交公安机关。网上曝光,说徐林保是检察院的科级干部,检察院说徐林保是有编制的普通工作人员。目前,是否发现了徐林保有通过职务获得利益的情况,不得而知,但可以说,徐林保被网络曝光拉下马,若非曝光,他还在检察机关如常工作。

  曝光并不准确,但发现了问题。徐林保所在的检察机关能把事情弄清楚,但若非有人曝光,则对事情好像一无所知,这显然不正常,也不应当。

  今天还有多少事情是不经举报或曝光而能开启调查和查处呢?公职人员的所在单位,似乎除了维护一下基本的劳动纪律、考核一下“岗位业绩”,已丧失了管理公职人员的功能、手段以及兴趣。因为这种现象的存在,徐林保拥有百多套房产、涉嫌集资诈骗,而其工作单位没有察觉,也好像是正常的。或者,即使有所察觉,但并不行动,而只看他是否还在上班,是否在完成工作,好像也是正常的。然而,一个公务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变成了完全的“岗位管理”,所有与岗位无关的事情都不闻不问,这是应该的吗?

  很长一段时间来,人们已接受了这样的观念,那就是职业生活与个人生活严格区分开来,上班就是上班,下班就是下班。上班接受岗位管理,下班怎么做完全是自己的事。但是,公务机关不同于企业公司。它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完成岗位上的公务,还必须在社会生活中做有道德、守法纪、合乎公务人员形象的人。

  不幸的是,很多公务机关几乎将自身等同于公司和企业,管理公务人员就跟一般企业管理员工一样,公务人员上班比企业松弛,下班跟企业员工无异,想怎样说想怎样做,没人过问。有的公务人员,近乎公开地表达与公务人员身份不符的观点,近乎公开地违背道德和纪律,其单位视而不见,无人举报就不加约束,甚至有了举报也无严肃处理。

  徐林保拥有149套房产,自己办了公司,也在其他企业兼职,还跟女婿一起涉嫌集资诈骗,他是否作为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了报告?南昌市高新区检察院对徐林保的日常所知,除了徐林保的上班表现,还有多少,过问了多少?对徐林保的日常管理,除了“岗位管理”,还有没有别的?

  人民群众对公职人员有远远高于一般社会成员的要求,公务机关对公职人员却只进行“岗位管理”,这是巨大的错位。实际上,公务机关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应当是全方位的,8小时以内要管岗位、管业绩,8小时以外要管理其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仅是哪一级以上干部要做到,所有公职人员都应当做到。把社会公共职务等同于一般职业,降低其职业要求和自律意识,将公职视为普通的“饭碗”、谋生的途径,而不视为人民群众的托付、社会公众的焦点,必然使公职人员失去正向示范作用;公务机关将自身视为一般的工作单位,而非体现国家意志、代表党和政府性质和形象的单位,必然使其失去“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的自觉,其管理也必然流于企业化、公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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