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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易建联的个性和“穿鞋权”

  意气用事、仗着自己的名人身份就践踏规则明显有失妥当。

  苏剑一

  本周三,在2016-2017赛季CBA联赛第二轮深圳马可波罗对阵广东东莞银行的比赛中,知名球员易建联在场上将联赛指定用鞋脱下,扔在球场内后离场,引发轩然大波。11月3日,篮协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给予易建联通报批评、停赛一场的处罚;易建联所在的广东宏远俱乐部也因此事被核减联赛经费5万元。

  易建联1987年出生于广东省鹤山市,身高2.13米的他是中国最知名的球员之一。12岁时,易建联在街头篮球赛中被业余体校教练发现,从此开启篮球生涯;17岁时,易建联入选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并在次年成为CBA史上最年轻MVP。2007年至2016年,易建联曾在NBA先后效力于密尔沃基雄鹿队、新泽西篮网队、华盛顿奇才队、达拉斯小牛队和洛杉矶湖人队,于今年10月正式解约。

  随着“脱鞋风波”在网上发酵,易建联两度表示道歉,承认自己“对球迷和整体环境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如有责罚我愿意接受”。不过,易建联强调,换鞋仅因为脚伤的缘故,而不是一次“品牌之争”——李宁2012年以5年20亿元的赞助合同成为CBA赞助商,而易建联则是李宁的竞争对手耐克的广告代言人。

  在此次CBA联赛中,易建联并非首个向篮协抗议球鞋问题的球员。在第一轮比赛中,球员周琦和王哲林就曾在网上表达了对篮协指定用鞋的不满,但他们的做法随后被篮协口头警告。易建联“脱鞋事件”成为舆论热点后,篮协态度鲜明地回应称,易建联只有穿联赛赞助商球鞋才能上场,否则不会被允许上场比赛。

  作为在CBA和NBA摸爬滚打多年的职业球员,易建联无疑应该有起码的契约精神。意气用事、仗着自己的名人身份就践踏规则明显有失妥当,既然签署了相关合同,就有遵守相关规则的义务,就必须让渡出自己的“穿鞋权”。当然,CBA是否有必要像NBA一样灵活对待“穿鞋权”问题,也值得认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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