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3日公开开庭审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廖永远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7年至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廖永远利用担任塔里木油田勘探开发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指挥、塔里木油田公司经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39.410173万元。另,廖永远对共计折合人民币21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提请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廖永远的刑事责任。廖永远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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