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蒋文杰 记者 丁晟)一提到遗嘱公证,大家都认为是老年人担心家里孩子多,怕以后自己不在了,子女争财产,所以需要立遗嘱。但近日,有不少只有一个孩子的市民,依然选择办理遗嘱公证。
近日,市民张先生走进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张先生只有一个女儿,按理说,等到张先生和妻子百年以后,作为独生女的小张自然是财产的合法继承人,没有人争,没有人抢。那为什么要办理遗嘱公证呢?
张先生表示,自己主要是考虑到现在的年轻人婚姻状态不稳定,并且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张先生认为,让女儿、女婿订财产约定会影响家庭和睦,但又担心自己辛苦大半辈子的财产因子女婚姻破裂而旁落外人之手。比较了各种方案之后,张先生决定订立公证遗嘱,在遗嘱中明确说明自己留给女儿的财产只归女儿个人所有。
另外,石城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在南京,公证遗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使用,也省去了子女为了继承财产奔波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