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11月1日-12月25日,续保缴纳2017年度的居民医保。在12月25日前按规定办理续保验证、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居民,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2017年度医保待遇。未办理续保验证、逾期不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居民不享受2017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项凤华
关于续保
(一)参保居民个人身份未发生变化的,2017年底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及户籍迁入本市满10年的居民,2017年度续保统一由市社保中心办理,不需本人办理续保手续。
(二)参保居民个人身份在2016年12月25日前发生变化的(如新增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以及低保人员、低保子女、特困职工子女,由本人或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2016年12月25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身份变更、续保缴费验证手续。
参保人员出现户籍迁往外地、死亡等情形或因其他原因申请停止居民医保,由本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2016年12月25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停保手续。如不办理,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将视同参保,正常续保收费。
(三)2017年底年满22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学生,需携带相关学籍证明在2016年12月25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按“学生儿童”身份办理2017年度续保手续。如不办理,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将统一按“其他居民”身份续保收费。
关于缴费
参保居民可按以下三种方式缴纳2017年度医保费:
第一种是网上缴费渠道。参保居民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完成缴费。
第二种是委托工商银行代扣代缴。参保居民可到任意一家工商银行柜面,办理建立社保代扣关联关系手续。如已建立社保代扣关系,可在12月25日前,根据相应的缴费标准,将2017年度居民医保费存入已建立社保代扣关联关系的工商银行卡中,由工商银行统一代扣。
第三种是直接到工商银行柜面缴费。参保居民可在12月25日前,凭“南京市民卡”或《参保登记表》到工商银行柜面直接缴纳2017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少量非现金业务网点除外)。新生儿办理当年医保参保登记后,可凭《参保登记表》直接到工商银行柜面缴费。
缴费标准
老年居民
每人400元/年(户籍迁入不满10年900元/年)
其他居民
每人480元/年(户籍迁入不满10年960元/年)
学生儿童
每人150元/年(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参保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儿
个人不缴费,所需费用由财政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