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江研 记者 王瑞)昨天下午,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对11起酒驾、人身损害赔偿等刑事案件速裁审理判决。现代快报记者从该院获悉,2015年2月,江宁法院作为全省首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立案受理并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截至2016年10月24日,该院共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490件497人,有效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判质效。
昨天下午在法庭上,记者看到法院对11起适用速裁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判决,短短几个小时就将11件刑事案件全部审结。现代快报记者获悉,2014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南京作为18个试点城市之一,试点期限为两年。
2015年2月至3月,江宁法院在全省范围内首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立案受理并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截至2016年10月24日,该院适用速裁程序立案受理505件,共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490件497人。同期审结刑事案件总数为1939件,速裁程序适用率25.27%。
采访中记者获悉,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6.3天,比同期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少22.4天。有超过1/4的刑事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使法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有效提升了刑事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