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鹿伟)近日,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提出,南京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市政府规章、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等,都应当对市民进行解读。
南京明确规定:市政府规章;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等,这些政策性文件,政府部门需要及时进行解读。
此外,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解读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与经济发展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每季度举办新闻发布会和在线访谈活动至少各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