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时说好是具有私密性的一梯一户,收房时却变成了两梯两户,承诺的2平方米赠送面积竟是镂空的空调机位填平得来的面积,近日,苏州的肖女士收房后大失所望,将开发商告上了苏州市吴中法院,但最终却因缺乏证据而没能得到法院支持。
马俐 何洁
一梯一户变两梯两户,赠送面积也没了
2012年11月,肖女士与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78万多元的价格买下了某楼盘一套87.42平方米的房子,交房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前。2014年9月20日,某公司向肖女士发出入住通知书。同年10月12日,肖女士验房后,发现房屋多处与销售宣传不符——销售时售楼人员承诺一梯一户,电梯厅可以封闭自用,但实际格局为两梯两户;当初承诺赠送的2平方米实际是将空调机位填平的面积;餐厅、北次卧紧邻电梯的墙面安装了隔音板,占用了约0.8平方米的室内面积。
肖女士与某公司多次沟通未果,于是将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某公司赔偿其相应损失8万余元,将卫生间外的空调机位按照批准图纸恢复原状等。
但某公司仅认可肖女士主张的延期交房违约金5189元,对于其他诉讼请求不予认可。
法院认为购房者缺乏证据,驳回诉求
吴中法院审理后认为,肖女士未能举证证明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就“一梯一户”、电梯厅隔断问题另行作出约定,且电梯厅属于房屋共有部分并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故要求某公司赔偿该部分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其次,肖女士主张承诺赠送2平方米面积,实际却是将空调机位填平的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87.42平方米,房屋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87.37平方米,某公司结算时已减少房款450元,且填平空调机位并未减少房屋建筑面积,故赔偿该部分损失也不应支持。
隔音板系必要设施,但在房屋内安装隔音板,确实减少了购买房屋预期能够使用的面积,限制了购房者活动空间范围,鉴于肖女士同意保留隔音板,故法院以隔音板位置、尺寸及所占房屋空间比例等因素综合考量,酌定某公司支付赔偿款8500元。
最终,吴中法院判决某公司支付肖女士赔偿款8500元、延期交房违约金5189元及相应利息;支付肖女士自2014年10月6日起至判决之日止按每月2800元标准计算的租金损失;某公司将涉案空调机位按照设计审批图纸恢复原状;驳回了肖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