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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房价猛涨,二手房买卖纠纷量猛增
法院:见利背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锡法院房屋买卖案件审理新趋势新闻发布会 徐振 摄

  近几个月来,无锡楼市热度颇高。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显示,随着楼市升温,近两个月来,无锡法院新收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数量剧增。昨天,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发布了相关信息,并且明确了无锡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新趋势。

  

  金辰 徐振

  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数量剧增

  据了解,今年8月份以来,无锡市区各基层法院新收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数量剧增,9月份尤为明显。8月1日至上周,滨湖区法院已受理此类案件65件、新吴区法院受理45件、梁溪区法院受理38件、惠山区法院受理30余件,锡山区法院也出现了此类案件。而在以往,各区法院受理的因反悔而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全年也只有10件左右。

  据悉,这些案件发生地比较集中地出现在房产价格波动大的地区或楼盘,涉及的房屋类型集中在民用住宅而非商业店铺。例如滨湖区法院受理的案件中,60%左右的涉案房屋坐落在太湖新城。

  此外,买受人以出卖人违约为由起诉的案件占绝大多数,有些地区受理的案件中,外地投资者占了很大比重,如滨湖区法院受理的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为非无锡籍人的案件占80%左右。有些案件履行期刚满两三天,一方当事人已提起诉讼,这跟房价上涨较快有密切的关系,而为了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另行出售,绝大多数买受人在诉讼的同时就申请财产保全。

  房产市场价格波动大引发纠纷

  据悉,近期无锡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大量上升与无锡近期房地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有密切关系。相关资料显示,今年自3月份以来,无锡房价呈逐步上涨趋势。7至8月,二手房成交量处历史高位,价格同比、环比大幅上升,其中8月份无锡楼市平均房价环比增幅列全国百城第一。在房价短期内大幅上涨的利益诱惑面前,部分出卖人试图通过悔约来保住房屋、争取利益,由此引发纠纷。

  “这类诉讼一般是房屋买受人以出卖人悔约为由提起诉讼,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不配合履行购房合同。双方已订立买卖合同,买受人已付清全部房款,但出卖人拒不交付房屋或拒不配合买受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在合同约定由买受人以买受房屋抵押贷款形式支付部分购房款的情形下,出卖人拒不配合买受人办理银行贷款的审查手续,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贷款。二是拒收购房款。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买受人支付了定金,后出卖人拒绝接收其他款项,并将房屋另行挂牌出售。三是制造履行障碍。”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道。

  法院:

  见利背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名法院负责人表示,买卖双方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具有可变更可撤销情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应当履行,如果一方见利背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合同客观上无法履行的,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包括房屋差价、贷款利息、交易费用等。

  法院也将通过此类案件审理,制裁失信行为,让失信者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为其失信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

  无锡法院提醒,市民要充分认识市场风险,做出相应的心理预期,同时要慎重选择交易对象,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能存有逃避法律制裁心理。此外,房屋中介机构应在法律框架内经营房产买卖业务,不能为了促成业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如果造成委托人财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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