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狄公宣 实习生 杨雪 记者 顾元森)10月12日,来自高淳的夏女士在南京地铁10号线车厢喝了一口酸奶,被执勤巡查的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地保办)工作人员发现,开出书面警告罚单。夏女士难以理解,拒绝在罚单上签字。双方僵持不下,夏女士竟报警求助。
当天晚上7点半左右,夏女士手拿一瓶打开的酸奶,在车厢内咬着酸奶的吸管喝了一口,碰巧被地保办工作人员发现,并告知夏女士,法规禁止在车厢内饮食,违者将被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夏女士称不知道规定。鉴于酸奶没有对环境造成影响,工作人员决定不予罚款,开了书面警告罚单,要求她签字确认。夏女士认为没有确凿依据认定自己已经喝酸奶,拒绝签罚单,并打电话报警,要求警察主持公道。地铁民警赶到后,得知夏女士是教师,对于地铁“禁食令”确实不清楚。民警告知夏女士,执法队员有行政执法资格,应予以配合。最终夏女士在罚单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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