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武
乡下远房大嫂丈夫早年去世,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媳妇在县城一家机关单位当会计。去年添了个孙子。大嫂主动把家里田丢了,老屋的门锁了,进城帮儿媳带孙子。这天,在公园广场看演出,遇上了大嫂。我惊喜地问:“您不是要带孙子么?”大嫂自傲地把大拇指对着自己翘了翘,说:“我现在享受的是公务员待遇!”
原来儿子媳妇在大嫂进城前便与她“约法三章”:一、保重身体为重,一切不要勉强;二、您只管陪陪孩子择择菜;买菜、做饭、洗衣等家务还交由孩子妈;三、孩子妈上班,您上班(带孩子);孩子妈下班,包括周末假日,您也下班,自个儿歇歇玩玩吧。儿、媳孝顺,一个终年忙碌不得消停的乡间农妇,一下享受到这待遇,能不自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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