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倪栋威 记者 严君臣)家住南通启东市南阳镇的施某兰今年已经69岁。多年前,她先后从江阴拐卖5名女婴到启东,获利1.2万余元。2000年被批准逮捕后,她一直潜逃在外,直到去年才被抓获。9月21日,启东法院对其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施某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3万元。
1989年,施某兰谎称亲戚收养小孩,从江阴山观镇一对夫妇处骗得一名女婴,以750元卖给启东近海镇一对夫妇。1989年至2000年期间,施某兰从江阴拐得5名女婴,以750元至3380元不等的价格卖掉。
2000年,施某兰就被立案侦查并批准逮捕,但她一直潜逃在外。启东市法院审理认为,施某兰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三年以上,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法院遂作出上述判罚,并责令施某兰退缴违法所得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