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购买毒品,一名“瘾君子”以贩养吸,先后3次向毒友贩卖冰毒共计1.6克。近日,南通中院对这起涉毒品犯罪案件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被告人卫某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犯罪所得500元,予以上缴国库。
今年39岁的卫某从2001年起先后3次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罚款、行政拘留以及强制戒毒。去年3月,卫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出狱不久,卫某又染上了吸毒的恶习,开始以贩养吸。今年2月中旬,卫某以300元的价格卖给何某0.3克冰毒。2月28日上午,卫某再次将0.2克冰毒卖给何某,得款200元。夜里11点多,卫某再次接到何某打来的电话,叫他再送300元的冰毒来。卫某来到何某住所附近时,被早已等候在这里的民警抓获,并查获1.1克冰毒。
其后,崇川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卫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犯罪所得500元上缴国库。卫某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提起上诉。严君臣 浦丹丹 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