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湖北人朱某在南京租了一间民房,大量收购中高档白酒包装,同时用低档白酒进行勾兑、灌装,先后生产以次充好的白酒共计460余箱。2015年底以来,周某多次从朱某处购进冒牌白酒,并在泰州等地区销售达410余箱,销售金额达55万余元。日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朱某、周某批准逮捕。
盛庆雯 王慰 尹有文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