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下发之后,目前已有20个省份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实施细则,一些地方还进一步细化了无户口人员的分类,多地还优化了落户程序,并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这无疑值得称赞。
然而,要让“黑户”这一老大难问题彻底消失,恐怕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还需要更多的努力。
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转型与新型户籍制度建立完善的叠加时期,尤其是“农村户籍升值”与“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交织在一起。极少数无户籍人口户口登记过程中的趋利性不可避免,“农村户籍升值”较明显的地方,可能因为不愿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而阻碍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一些特大城市也可能急于求成或者是说不出口的原因,拖延或阻碍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致使少数“黑户”人口无法立即获得户口登记。
要彻底解决“黑户”问题,就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微观和宏观继续努力。微观的角度,一方面是对实际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尽快形成全国性统一指导意见,另一方面是要高扬“以人为本”的旗帜,不要与个体的趋利性斤斤计较。宏观的角度,要将户口登记与人口流动结合起来,人口流动本身就是为了获得发展机会,或者为了增加收入,或者为了享有高端医疗、教育、文化、艺术等公共服务,这就需要进一步着眼全国,促进区域协调平衡可持续发展,以消除对特大城市情有独钟的趋利动力。
湖北 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