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中央地区法院9日裁定,因未按约定向承租方出租土地,总统朴槿惠的妹妹朴槿令需赔偿对方1.31亿韩元(约合79.5万元人民币)。
韩联社援引原告方的说法报道,朴槿令曾经承诺向承租方出租一块位于首尔东部、面积为1652平方米的土地,并与对方在2009年8月达成一份租期长达20年的租赁合同。
依据这份合同,承租方已先期向朴槿令支付3亿韩元(182.1万元人民币)的租金,同时承诺每年再支付100万韩元(6067.8元人民币)租金。
但是,朴槿令并未履行合同内容,没有向对方提供这块土地。在2010年10月后的两年间,朴槿令归还了对方2.69亿韩元(163.2万元人民币),但剩余部分一直拖欠至今。
首尔中央地区法院裁定,朴槿令需归还剩余欠款,并支付1亿韩元(60.7万元人民币)的损失费。据新华社